10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 【個人申請】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函

國立中央大學資電院學士班 109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

【個人申請】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函

  • 甄試日期: 109418日(星期六)
  1. 報到地點:工程五館1樓辦理報到
  2. 報到時間: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,為避免群聚感染,故本次考試第1.2場皆採取分批報到。

第1場(上午場次)

第一梯次報到

上午08:30~08:45

面試順序為第1號至第13號

第二梯次報到

上午10:00~10:15

面試順序為第14號至第26號

第2場(下午場次)

第一梯次報到

下午13:00~13:15

面試順序為第27號至第40號

第二梯次報到

下午14:15~14:30

面試順序為第41號之後者

  1. 考生須親自辦理報到,逾時未報到或代理報到者,視為自動放棄應試資格,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,館舍內請勿飲食,並全程配戴口罩
  2. 最後面試名單以實際完成報名繳費,及上傳資料之名單為主。

面試名單請於4/10下午16:00至系網頁查詢: http://www.ipeecs.ncu.edu.tw/ipeecs/zh/

  1. 報到時請攜帶本「通知函」及「身分證」(或有照片的證件)入館,無法辨識為考生本人者不得入館應試。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,請事先上網填寫TOCC評估表-防疫聲明書https://forms.gle/YdCJVsjRfYgvV6gi6 (4/16 09:00開放填寫)
  2.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,考生及一位陪考人員, 報到完畢請至工程五館一樓大廳休息,並依照座位安排及工作人員指示入座。
    • 甄試流程:

     

    流程

    第一梯次

    第二梯次

    第1場

    (上午場)

    報到

    面試順序為第1號至第13號

    面試順序為第14號至第26號

    08:30~08:45

    10:00~10:15

    學士班簡介

    09:00~09:10

    10:15~10:25

    進行口試

    09:10~10:25

    10:25~11:30

    第2場

    (下午場)

    報到

    面試順序為第27號至第40號

    面試順序為第41號之後者

    13:00~13:15

    14:15~14:30

    學士班簡介

    13:15~13:25

    14:30~14:40

    進行口試

    13:25~14:40

    14:40~

    備註

    1.進行口試後(09:10、10:25、13:25及14:40),考生應於考生候考區等候(工程五館一樓大廳),請勿離場,次叫號不到視同放棄

    2.進行口試-每人指定項目甄試時間約6分鐘。

    第一階段(3分鐘):考生簡述個人簡介、競賽成績、資電領域相關活動經驗等個人特質與專長。

    第二階段(3分鐘):Q&A。

    • 其他注意事項:
    1. 如因報考多校系遇有發生面試重疊情事,敬請考生自行酌情考量。
    2. 請所有考生必須於 4 月 6 日至 4 月 8 日,向本系提出書面申請要參加第1場(上午場次)或第2場(下午場次)。(請填寫「面試場次申請表」傳真至 03-4273335,以利本系安排。) 本系僅受理第1、2場的申請,不作梯次及時間調整,面試包含【學士班簡介】及【面試】,未全程參加將影響面試成績。未依時間規定回傳者,則由本系安排面試場次,不得有疑義。
    3. 109/4/10 下午16:00前將公告【面試時間最終版】於本系網頁,請全體考生務必上網至本系網頁查詢,並依規定時間報到,若未規定時間報到,且未參加學士班簡介者不予錄取。
    4. 試場內提供單槍、筆記型電腦等器材,若考生有準備簡報電子檔請於4/16(四)17:00前回傳ipeecs@cc.ncu.edu.tw,E-mail標題請註明學測應試號碼-姓名(範例: 10000000-林小明),並致電學士班辦公室確認檔案。複試當天恕不接受任何電子檔案及補充資料
    5. 面試期間,禁止考生使用及攜帶任何相關電子通訊等相關器材對外聯絡,違者依本校試場規則辦理。
    1. 本系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措施如下,請務必遵守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 報到前請事先上網填寫TOCC評估表-防疫聲明書https://forms.gle/YdCJVsjRfYgvV6gi6(4/16 09:00開放填寫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2)為避免群聚感染風險,本次複試1位考生僅能協同1位陪考人員,入館舍時考生及陪考人員請先出示通知函及證件方可入館,並須配合量測體溫、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3)如考生當天量測體溫,額溫≧37.5度、耳溫≧38.0度,將由專人引導至備用休息室及備用考場應試,並須填寫「非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自主健康管理(對象3)對象聲名切結書」。附件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4)如陪考人員發燒,額溫≧37.5度、耳溫≧38.0度,不予進入館舍(工程五館)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5)除依照本防疫措施指引進行防疫工作外,並請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相關資訊,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。